案例分析题,请帮忙下。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19 13:23
- 提问者网友:我的未来我做主
- 2021-05-19 05:42
陈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6年10月刑满释放。2008年3月4日,陈经过精心策划,带领一待业青年孙某潜入一个体户家行窃,共窃得人民币2万元。临走时,陈某为毁灭罪证,放火焚烧了现场,结果烧毁该户及四邻居的住房,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分析:陈某的行为构成哪些犯罪?有哪些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分别说明理由。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5-19 07:07
一、陈经过精心策划,带领一待业青年孙某潜入一个体户家行窃,共窃得人民币2万元的行为属于盗窃罪
二、临走时,陈某为毁灭罪证,放火焚烧了现场,结果烧毁该户及四邻居的住房,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属于放火罪。理由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不是特定这个个体家。
三、有哪些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陈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6年10月刑满释放。2008年3月4日又犯盗窃罪,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规定属于累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煞尾
- 2021-05-19 08:36
1、陈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放火罪,实行数罪并罚。
陈某经过精心策划,带领一待业青年潜入一个体户家行窃,共窃得人民币2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盗窃行为。在陈某盗窃以后为了毁灭罪证,放火烧毁了现场,结果烧毁该户及四邻的房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的后果,属于放火罪,因为他为毁灭罪证放火烧毁现场而对于火势是否会烧毁房屋及周边房屋持放任的态度,危害了公共安全,应成立放火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应实行数罪并罚。
2、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陈某之前因盗窃而判有期徒刑5年,2006年10月刑满释放,于2008年3月4日又犯盗窃罪。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陈某两次犯罪间隔不到五年,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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