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年初在一家私营房地产公司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关系实际存在,上星期上班她骑电动车带两名买了二手房的客户去过户房子,在途中被两辆汽车逼到马路中间然后摔倒(汽车没有撞到),造成脚膝盖以下的严重骨折,左肩左臂也有骨折,住院期间的费用和手术费都是自己出的,现在初步花了两万多,公司老板说给一万快签协议就两清,以后费用概不负责。。。家里人没有同意就没有签
请问专业法律人士这算不算工伤?如果算,应该怎样得到合理的赔偿?
我妈妈年初在一家私营房地产公司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关系实际存在,上星期上班她骑电动车带两名买了二手房的客户去过户房子,在途中被两辆汽车逼到马路中间然后摔倒(汽车没有撞到),造成脚膝盖以下的严重骨折,左肩左臂也有骨折,住院期间的费用和手术费都是自己出的,现在初步花了两万多,公司老板说给一万快签协议就两清,以后费用概不负责。。。家里人没有同意就没有签
请问专业法律人士这算不算工伤?如果算,应该怎样得到合理的赔偿?
你好,你妈这个是工伤,你可要求申请工伤认定, 员工发生工伤的,单位应当自事发之日或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但是在现实情况中,有些单位未了回避自己的责任,故意不为员工申请认定工伤,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事发之日或确诊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有,直接去领了填就可以)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
劳动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员工和单位。
你这样的一定不能私了,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