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其他股东有权稀释别人的股份,这就好比强卖别人的房子一样,这是个人资产,卖不卖应该个人决定,不受法律保护吗?
2、如果引资的购买价格高于股票的市场价,为什么不到自由市场买,如果低,我为什么要卖,本来价值100元/股的,非要我10元卖你,这和强卖强卖有啥区别。
3、还要就是稀释是怎么稀释?按每人的持股的百分比,还是每人稀释同样股?如果按百分比,持股高的人肯定吃亏,出的资产比持股人的多,而且这些资产是花在公司集体上,自己的股份又没有增加。如果稀释同样的股,那些散户怎样稀释?
4、在我看来,国美就好比把一个人的股份强制转卖给另一个人,而且连开价的资格都没有。如果真为了引资,为什么持有人不能以稀释的价格再把被稀释的股份全买回来?
5、让我费解的是,个人资产不受法律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