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和上海人结婚,我的名字加入到他的房产证上,只有我们两人的名字,可以去公证处公证以后不允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9 17:59
- 提问者网友:聂風
- 2021-03-19 02:34
我是外地人,和上海人结婚,我的名字加入到他的房产证上,只有我们两人的名字,可以去公证处公证以后不允许加他子女名字吗?还有就是假如他不在了,他的子女可以来分他的房产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也偏爱
- 2021-03-19 03:32
男方如果身体不好,只要他同意,可以商量去公证处公证一份遗嘱,将该房屋由你一人继承。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否则男方一旦去世了,属于他的那部分财产依然按照法定继承由他的子女和配偶继承。
否则男方一旦去世了,属于他的那部分财产依然按照法定继承由他的子女和配偶继承。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酒醒三更
- 2021-03-19 05:09
不能过户的房子最好不要买,一,所有的危险都在买方,卖方一旦有变故,买方的利益无法保证。二,即使公正也是不行,存在着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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