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
我是2012年9月16日在药店上班时,有病了让我们的中医大夫给我看病,中医大夫一次性给我用克林霉素3克致使我急性肾衰。住了40天院做了10次透析,出院后和药店法人商量过多次赔偿未果。于是我找到药监局,药监局要我出证人,证人我也出了,药监局又说药店有权在3日之内以书面的形势提出来疑义,卫生局在七日之内对这件事情调查,我想起诉他们因为药监局没有对药店进行处罚法院不受理我的案子,请问,我去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可以吗?还是怎么办?我真是没有办法了。
现在我还要等七天,药店向药监局提出来疑义了,卫生局还要在开会药店老板也同时在场,如果药店不同意交罚款,药监局会移交给法院强制执行。
您好,如果药店不交罚款,法院什么时候才能强制执行药店交罚款啊?我想把这件事情报光给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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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7 11:12
- 提问者网友:献世佛
- 2021-02-27 05:30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2-27 06:38
你起诉的被告应该是对你有直接伤害的医院,而不是药监局。药监局如何处理医院是药监局的事,对你来说,药监局和你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所以法院不受理是对的。你直接起诉医院因用药不当致使你急性肾衰的结果做出赔偿就可以了。你到公安局刑侦队报案没有用,因为这件事不是刑事案件,而是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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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行雁书
- 2021-02-27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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