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注册码为个人独资企业进行养熊来生产熊胆粉,按规定属于特种养殖的行业。
但是这个行业做为一个高投入,高收入行业,其所得税是否属于国家关于养殖业,牧业的免税范围,是否应该计征个人所得税。
其个人收入达到年收入12W以上,是否应划为高收入计征?
求教。。。
关于一个注册码为个人独资企业进行养熊来生产熊胆粉,按规定属于特种养殖的行业。
但是这个行业做为一个高投入,高收入行业,其所得税是否属于国家关于养殖业,牧业的免税范围,是否应该计征个人所得税。
其个人收入达到年收入12W以上,是否应划为高收入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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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独资企业进行养熊来生产熊胆粉,按规定属于特种养殖的行业。同样属于养殖业。
个人独资企业年收入达到120000以上,需要自行报税,并且划入“高收入计征”。
2,参考文件如下:
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1、肯定属于国家关于养殖业,牧业的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范围。个人独资企业是按企业所得税交纳,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收入达到年收入12W以上,应划为高收入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