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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企打工,现在工作了六年。由于工资太低我想辞职不做了,由于老板企业小从未签劳动合同也没有...

答案:4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5 03:51
  • 提问者网友:抽煙菂渘情少年
  • 2021-04-04 20:56
我在一家私企打工,现在工作了六年。由于工资太低我想辞职不做了,由于老板企业小从未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卖什么保险,如果我辞职不做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鬼未生
  • 2021-04-04 21:27
第一 做任何事情不要马后炮 等自己干完了觉得不划算了 想讹诈钱财 这样的行为和想法和你所在单位老板不给你上保险是等同一样的

第二 你所说的六年没有上保险这个比较严重 而保险改革也不是一两天了 你完全可以找你的单位说明下 而你一直没有说明 我很奇怪

第三 同时你可以问下相关的企业了解下相关的情况 还有电话咨询下当地社会保险中心 电话12333

第四 网上回答五花八门 只有当地解答最权威 最准确

第五 祝福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天凉才是好个秋
  • 2021-04-05 00:38
不能吧~~有合约 如果自己辞职也不会给补偿 一般公司开除会给最低生活保障吧~
  • 2楼网友:醉吻情书
  • 2021-04-04 22:59
没交社保,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补缴社保
  • 3楼网友:荒野風
  • 2021-04-04 22:47
你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1年以内的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超过1年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可以得到11个月的2倍工资补偿。另,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即:从2008年1月1日起至今,你在单位工作每满1年,用人单位应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超过6个月未满1年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属于法定义务。你可以要求你单位为你补缴社保费和滞纳金。如果你单位拒绝给你补偿,你可以到你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他们会帮你维权的(免费)。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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