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公务员法第42条和第53条第14项的冲突差异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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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6 15:22
- 提问者网友:轮囘Li巡影
- 2021-01-26 00:56
如何理解公务员法第42条和第53条第14项的冲突差异区别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由着我着迷
- 2021-01-26 01:15
公务员法53条第14项所指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有两个意思:一是不得以自己的名义或以投资入股的方式从事营利性活动;二是不能在公司或企业兼职(如名义上的董事长、总经理等) 。
但并非禁止公务员的一切经济行为,如大家说的炒股。目的是防止利用权力为公司或企业谋取私利。
对于53条第14项,实际上在42条就有任职限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这些规定都是一致的。
但并非禁止公务员的一切经济行为,如大家说的炒股。目的是防止利用权力为公司或企业谋取私利。
对于53条第14项,实际上在42条就有任职限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这些规定都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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