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甲方的公司给员工分配房子,公司承担3万自付其余的,共计10万(年头比较早了)但甲方没有经济条件便把房子转让了,买给了乙方(8万)。但后来公司要求把原来公司承担3万补交上。甲方也自己交了。现在房产本下来了名字是甲方的。
并且当初甲乙双方没有有效的合约。
问题来了:如果甲方玩混,要求乙方搬出去(或者要求给甲方几万),在法律上谁更有利?有没有办法让甲方有利,让乙方有利!
开放性问题,大家都说说 ,谢谢啊
再者我是法盲!!很多不太懂 ,要是能说明白一点不胜感激。
提问: 甲方的公司给员工分配房子,公司承担3万自付其余的,共计10万(年头比较早了)但甲方没有经济条件便把房子转让了,买给了乙方(8万)。但后来公司要求把原来公司承担3万补交上。甲方也自己交了。现在房产本下来了名字是甲方的。
并且当初甲乙双方没有有效的合约。
问题来了:如果甲方玩混,要求乙方搬出去(或者要求给甲方几万),在法律上谁更有利?有没有办法让甲方有利,让乙方有利!
开放性问题,大家都说说 ,谢谢啊
再者我是法盲!!很多不太懂 ,要是能说明白一点不胜感激。
呃,,无语,呵呵。你就警告他嘛。不过你可不能因为自己一时的气恼而搞出官司哦,因为现在中国打官司可不是好事。很累的。
乙方把8万元连本带息还给甲方,房子是属于甲方的,这样双方都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