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母亲去世,父亲80,为江苏省宿迁某中学退休教师,月工资2700多元,现再婚, 想要子女出钱赡养,法律会支持吗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3 01:01
- 提问者网友:孤凫
- 2021-02-12 05:58
后妈已60多,有两子女,无经济来源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02-12 06:22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2-12 07:04
离休 实际上是一种特殊化的退休。人退下来后,依然享受和原职位相同的所有工资福利待遇,就和上班一样。该涨工资就得涨工资,该发东西就得发东西。只要这位老革命活一天,国家就得供着一天。
你父亲每月三千多,如果同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差不多就属于正常。除非有特殊贡献的,国家给与相应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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