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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的厂,平日的工作时间是八个半小时,现在要我们加班,我们不愿意,他们确强只执行可行?

答案:3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4 09:12
  • 提问者网友:兔牙战士
  • 2021-03-03 19:44
我所在的厂,平日的工作时间是八个半小时,现在要我们加班,我们不愿意,他们确强只执行可行?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掌灯师
  • 2021-03-03 21:14
从法律上来说,是不可以强制加班的,也没办法强制,如果强制你留在厂里,岂不是剥夺了你的人身自由权利了吗?

加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由于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走死在岁月里
  • 2021-03-03 23:54
不可行,但这样的工厂多了,实在不行只能离开,要么就是你们联合起来反馈到当地劳动局
  • 2楼网友:酒醒三更
  • 2021-03-03 22:48

劳动法规定,加班不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加班不超过三小时。你所在的厂应该是违反了劳动法进行加班。应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予以纠正。

另外,平时安排加班应支付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150%的报酬。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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