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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应届生 进了一家公司上班也签了劳动合同。上了三天觉得不喜欢这份工作。就想辞职。我给招聘我的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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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4 04:20
  • 提问者网友:嘚啵嘚啵
  • 2021-01-23 19:58
我是应届生 进了一家公司上班也签了劳动合同。上了三天觉得不喜欢这份工作。就想辞职。我给招聘我的人事部主管发了条短信说辞职 她也没回复我。工资什么的我也没打算要。周一我还用去公司交书面辞职么。这样做 公司会因为合同找我麻烦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01-23 20:48
你这样做的本身就是不合适的行为。
工作才三天就说喜欢不喜欢,原来应聘的时候一点也没有了解,没有感觉吗?
你的行为不当,做事也冲动草率。在这种情况下,你应该为企业适当考虑一下--试想,企业招聘了你,除了损失,还有什么?你三天的工资,连企业损失的零头也算不上--而不是依然考虑着企业会不会给你麻烦,发一封短信就辞职,是用另一个不适当的行为给前一个不适当的行为背书,加倍不应该。
你至少应该到公司,给主管和人事解释一下原因,也听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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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青灯有味
  • 2021-01-23 23:08
《劳动合同法》提出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改变了以往一些单位一年一签的惯例.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以及用人单位自用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本人不愿意之外,都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也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长期合同,应届生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考虑签约期限。   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千万不能简单地口头约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1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同时,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2楼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01-23 21:56
不会的,如果你上班前没有把档案还有户口牵过去的话,离开顶多就是自离,并不会牵扯其他的东西。现在许多大学生都这样,我也自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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