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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他人名额购房问题,真心求解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4 08:30
  • 提问者网友:风月客
  • 2021-03-04 02:34
是这样的,单位放出一批低保房,同事达到了要求不想买,我没达到,所以想用他的名额,这个同事关系也比较好,人也比较正直,我跟他说了以后他满口答应了,但说要立协议的时候,他就有点不乐意,认为我不信任他的话可以找别人。
由于职业特殊,确实立协议麻烦,大多同事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所以我就纠结了,主要的问题如下几个方面:
1,购房的钱全是我来出,买好了以后,购房收据、钥匙、房产均在我的手上,除了名字是他的,其余都是我来,那么到时候要是他反悔了,我能拿回我出的这部分钱嘛(包括了房钱和装修的钱)?升值的钱我就不指望了,我只想拿回自己出的那部分。
2,若5年内出现了善意第三人买房,我的钱还能否拿回?
3,若5年内我同事遭遇了意外不幸去世,并且家人不接受调解,我的钱是否还能拿回?

真心求解,新手是在没多少分,回答一定及时采纳,谢谢各位大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03-04 03:48
不管你拿到什么收据,房屋产权在法律意义上永远是他的,即使他不反悔,万一他意外死了,他的家人不承认,你就一点办法都没有。我们那里有用别人名字买车的,后来顶名字的人死了,车就判给他儿子了,真正车主什么也没有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03-04 04:19
您好! 个人认为您这样的想法是正确的,也是必要需要进行考虑的问题,购房钱是你的,但是其他的都在他的名下,虽然产权证等在你手上,但是出了问题也说不清啊,立协议是必须的,如果对方不愿意立建议还是不要买了,毕竟这不是关乎到信任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双方的利益问题的。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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