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间歇性精神病女方和一个正常男子结婚,女方依旧承当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责任,结婚期间地方照顾给女方的经济适用房的名额。女方出于感情,将户主注册为2个人。现在还有1/3,房贷尚未还清,两人在同一个省2个地方住。结婚期间都是女方去男方那短期居住后返回自己工作地方。男方结婚后没有来过女方。目前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一直不予理睬。包括对女方自己的家人。
请问:1.男方提出放弃房屋权利,但要求归还2.5万(首付时男方支付一小部分,女方支付一大部分。);这个要求女方是否可以认为过分而拒绝;目前女方基本没有多少经济收入;
2.男方如何比较快的实现离婚。因为女方基本不接电话,不见人。女方家人因为住另外一个地方,也无法沟通,也无法取得身份证代为办理离婚。
目前女方家人认为放弃房屋财产比较正常,要求规划首付时2.5万元比较不合理。女方在结婚后得了妇科病,以后不能再生育。女方家人认为既然双方已经没有感情。不如离婚。
请问女方家人如何代为女方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