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伤(上班时间下楼梯跌倒,脚踝骨折)认定是公司拖了五个月之后极不情愿的情况下帮我做的,我申请伤残评级并取得结果,评定为十级伤残,医疗期6个月,现在老板私下找我谈,说她绝不会按法律给我支付医疗期工资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果我坚持,那公司就要申请工伤复议,要找律师找人把我的工伤弄成非工伤,十级伤残弄得评不上级,要让我一分钱也拿不到!就算拿到,也要拖二年时间!我坚持要按法律办!
现在公司已申请工伤复议,要我在明天下班之前提供:工伤认定书原件,首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我现在该怎么办?请您指点迷晴!谢谢!!!
公司申请工伤复议了,我该怎么办?
答案:4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4 16:19
- 提问者网友:欲劫无渡
- 2021-04-14 10:37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4-14 11:00
1、申请复议是人家的权利,您不能控制。
2、您既然认定为工伤,伤残鉴定为十级,对方予以推翻很难。
3、他提出复议,应当他提供证据,与您没有关系的,自己手中的证据自己保管,不能随意给他人,若复议机关收取,也要给您出具条子,自己在复印备用。
4、因此您不必要对方恐吓而感到畏惧,走程序就要坚持走下去。
2、您既然认定为工伤,伤残鉴定为十级,对方予以推翻很难。
3、他提出复议,应当他提供证据,与您没有关系的,自己手中的证据自己保管,不能随意给他人,若复议机关收取,也要给您出具条子,自己在复印备用。
4、因此您不必要对方恐吓而感到畏惧,走程序就要坚持走下去。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由着我着迷
- 2021-04-14 13:26
这只是公司为了拖延时间的策略,一般情况下改变不了什么,只是时间的问题,建议等待复议的结果就行了,这种情况并不是针对职工本人,而是对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提出了异议,相信人社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是基于事实,程序上也不会错误。
- 2楼网友:青灯有味
- 2021-04-14 12:09
你公司坑爹呢, 现在是你老板不服劳动保障部门做出的工伤决议,要你身份证和鉴定原件做啥。这明摆着要坑你呢。建议你一应原件妥善保管,如居住在公司内趁早转移。老板申请复议需要提供公司的法人章即可和你没关系,千万不要让她忽悠了。
- 3楼网友:青尢
- 2021-04-14 12:03
如果劳动者已经鉴定为工伤,而用人单位不服,申请了工伤复议,劳动者完全不需要考虑,让用人单位去复议好了。
工伤认定,不是随便就能结论的,认定时已经有了相当有力的证据。
按上级鉴定机构要求去准备和按时参加复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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