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深圳机场候机楼招商公告,非常像公开招标公告,但是他们最后有个备注是“本招商公告借鉴招标术语,但非法律意义上的招投标行为”
请问,这种备注是合法的吗?这种招商行为是否适用于《招投标法》?
谢谢
招商公告上备注“非法律意义上的招投标行为”是合法的吗?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7 23:48
- 提问者网友:鐵馬踏冰河
- 2021-03-07 08:4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执傲
- 2021-03-07 10:09
你好。这样的备注是允许的。他们的项目如果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必须公开招投标,那么,他们以合理的方式进行招商。所以,这样的招商行为不适用招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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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3-07 10:59
也许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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