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有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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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2 12:21
- 提问者网友:放下
- 2021-03-02 01:47
天津市国有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归鹤鸣
- 2021-03-02 02:36
员工自动离职没有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减人员的,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但是,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原国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减人员的,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但是,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原国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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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03-02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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