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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出租及转让问题

答案:3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3 03:33
  • 提问者网友:欺烟
  • 2021-04-12 12:06
有一朋友他租了一间门面快到期了,房东通知他要续租就要给几万元的转让费,否则就终止合同,并且不允许转出去。这样符合房租管理条例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末日狂欢
  • 2021-04-12 12:19

房子到期在没合同限制的情况下可以继续缴纳房租.不需要缴纳转让费用,房东终止合同.就要看前合同是否注明.无注明的.房东在没特殊情况之外.是没权利终止合同的,如果你还在商用期间.房东终止合同.影响到你正常营业你可以跟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我权益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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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旧脸谱
  • 2021-04-12 14:03
具了解,我国目前尚无相关法律规定可以限制房东(业主)的上述行为。如果之前的合约没有做相应的约定的话,合约到期,我认为房东有权收回门面,并且有权出租给任何合法经营者使用。这一点《物权法》到是有相应的保护业主个人财产的法律依据。我也清楚,你说的那房东这样做不大地道,你是花了很多心思和精力将该门面经营好的,正由于你的经营使用,将该门面或地道的知名度、无形价值等都得到了提高,使其更具有商业价值。
  • 2楼网友:逃夭
  • 2021-04-12 12:38
不允许转出去时符合的,续租加钱也是很正常,这些都不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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