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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2017年10月到退休年龄,但合同2017年5月到期,请问需要续签吗?如何续签?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3 02:33
  • 提问者网友:暮烟疏雨之际
  • 2021-01-22 10:22
单位职工2017年10月到退休年龄,但合同2017年5月到期,请问需要续签吗?如何续签?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思契十里
  • 2021-01-22 10:55
你好!和单位人事部门商量,可以续签一年的,等办理了退休手续后合同就自然结束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三千妖杀
  • 2021-01-22 12:07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可以索取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失业金的领取,只能在你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之后,在没有取得新的工作期间,依据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到当地失业保险管理机构领取。

3、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你是单位解除你的劳动合同,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如果缴费时间满一年就可以领取了。

5、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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