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合同没有注明工资待遇合法吗?
答案:4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2 21:36
- 提问者网友:沉默菋噵
- 2021-03-22 16:01
在2013年5月3日合同到期之后员工小李在2012年5月3日与智达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小李觉得很奇怪,合同上标明了合同期限,同事给出的答复是。请问、工作地点、从事的岗位等信息,但是没有标明薪资,问了公司负责人事的同事,是否存在问题,智达公司并未与小李续签劳动合同,这份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吗?智达公司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多月之后在续签合同。在2013年6月19日,就按照上一份劳动合同的薪资标准执行,智达公司将一份劳动合同交予财务人员与小李续签:只要没有标明薪资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03-22 17:20
肯定不行啦,没有标注!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撞了怀
- 2021-03-22 19:36
不太合法,不过可以提出加上去的。
- 2楼网友:封刀令
- 2021-03-22 18:37
不可以的,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
- 3楼网友:拜訪者
- 2021-03-22 18:31
有这样操作过,劳动法明确要求薪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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