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平的祖父母与张小芳的外祖父母是同胞兄弟姐妹,李张已达结婚年龄,亦无结婚禁止的疾病。二人青梅竹马,家长也希望他们能够早日完婚。现二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人员为他们办理了登记,二人顺利取得了结婚证书。
问题:
1、按照罗马法与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张李二人是几亲等?
2、按照我国的亲属计算方法,张李二人的亲属关系如何?
3、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禁婚亲范围如何?
4、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张李二人结婚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吗?
李大平的祖父母与张小芳的外祖父母是同胞兄弟姐妹,李张已达结婚年龄,亦无结婚禁止的疾病。二人青梅竹马,家长也希望他们能够早日完婚。现二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人员为他们办理了登记,二人顺利取得了结婚证书。
问题:
1、按照罗马法与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张李二人是几亲等?
2、按照我国的亲属计算方法,张李二人的亲属关系如何?
3、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禁婚亲范围如何?
4、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张李二人结婚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吗?
我国现行婚姻法是以血亲之间的世代来计算亲属关系远近的。
世代计算法一辈为一代,在计算直系血亲时,以已身为一代,然后由乙身向上或向下数,向上数至父母为二代,数至祖父母为三代;向下数至子女为二代,数至孙子女为三代,依此类推。在计算旁系血亲时须根据旁系血亲之间的同源关系确定世代,同源于父母的为两代以内旁系血亲,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依此类推。所谓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已身相对而言)的旁系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只要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都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辈分相同的有兄第姐妹、堂兄第姐妹、表兄第姐妹;辈分不同的有伯、叔、姑与侄子,舅、姨与外甥子女。超出这个范围,就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了。计算旁系血亲代数的具体方法是:从两个旁系亲属分别往上数至双方同源血亲,其本身为一代,如果两边数目相等,则任何一边的数目即为他们的代数;如果两边数目不相等,则以大的数目为其代数。
依你所述
他们之间就属于第四代旁系血亲,是可以结婚的。
《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他们不再禁婚之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