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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单位离职,扣了工资,现在又给新单位发函,如何维权?

答案:5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4 16:57
  • 提问者网友:心牵心
  • 2021-03-14 11:03
在原单位离职,扣了工资,现在又给新单位发函,如何维权?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1-03-14 11:33
目前老公司尽管给新公司发了函,说明你的朋友还没有与老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说新公司不能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在目前还没有错误(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就是一个员工不能在没有与老单位办理离职手续之前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老公司的函件致使你的朋友在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以后也不能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可以去劳动仲裁的时候加上一条:老公司提供“函件”侵犯你的朋友的“劳动就业权利”,要求劳动仲裁裁决其采取行动为你的朋友恢复名誉和相关赔偿,但是现在还没有造成损害事实之前,不能申诉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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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鱼忧
  • 2021-03-14 14:16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2楼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03-14 13:57
新单位能否签订备案劳动合同,在于原单位是否到劳动局已作减员处理。若未减员,新企业不能在劳动局备案,而原企业需继续缴纳社保金。其社会统筹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约计43.8%可能会从工资中扣除。劳动法规定:非个人原因的劳动者离职,享受失业金和经济补偿金待遇。你朋友应该去正常办理离职手续,以便享受有关待遇。如果有阻力,可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
  • 3楼网友:罪歌
  • 2021-03-14 13:25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次应该先解除原先的劳动合同
  • 4楼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03-14 11:54
不用理会那个无聊的“原单位”!既然能顺利离职,还要劳动仲裁干什么啊?
何况,现在所在的公司,就一定要听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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