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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南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0 18:56
  • 提问者网友:临风不自傲
  • 2021-03-10 14:56
我是胶南乡镇,大病住院之后,由胶南医院转入青岛医院,能获得多大的报销比例。请认真,求实,严谨的态度回答。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摆渡翁
  • 2021-03-10 15:28
有份文件你看一下吧,祝你健康 关于调整胶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单位:胶南合作医疗 | 发布时间:2009-6-9 胶南市人民政府文件 南政发〔2007〕35号 胶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胶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构筑农民医疗保障体系,根据中央、省及青岛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2006年度合作医疗整体运行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现行的《胶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南政发〔2006〕69号)(以下简称《办法》)调整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调整提高住院报销比例 镇级医院 市级医院 市外医院 0-100元 20% 0-300元 20% 0-1000元 0% 101元以上 70% 301-5000元 40% 1001-5000元 20% 5001元以上 60% 5001-10000元 25% 10001元以上 35% 二、扩大报销范围 将CT检查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三、降低自费药品占药品总额的比例 市级医院自费药品费用占住院药品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镇级医院自费药品费用占住院药品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5%以内。 四、实行二次补偿 根据年度内基金使用情况,对发生住院大额医疗费的参合农民实行二次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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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3-10 16:31
城镇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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