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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继承诉讼立案条件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5 12:29
  • 提问者网友:动次大次蹦擦擦
  • 2021-01-24 22:43
我爷爷与2007年去世,奶奶在2012年11月去世,老人有五个子女现在其中2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财产,我父亲老大赡养爷爷(12年生活部能自理)老大和老三还有三个外人曾在2002签署过‘’分家单‘’有一条是老人房屋1间半给三儿子。三儿子抚养一个老人,现在这处房院老三自己独占,老大想继承老人的遗产有根据吗?是不是当初同意老大因为签署了分家单就视为放弃继承了?老大自己是1988年立户申请了房院,如果起诉需要什么材料,老大手没有宅基地本,在老三手里?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鸽屿
  • 2021-01-24 23:57
1、如果分家单没有你爷爷奶奶的共同签字是无效的。
2、如果有效,但该分家单是附条件的,但老三并未履行该协议,因此遗产分割不能完全依据该分家单。
3、起诉需要亲属关系证明、老人死亡证明、财产目前权属证书(可以在房管局或土地局调取)、老大赡养老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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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01-25 01:23
肯定可以起诉。 至于有没有过诉讼时效我个人觉得不能仅看时间就确定。要结合事实,你什么时候搬离该房屋的,什么时候和父亲产生矛盾,你母亲去世的时候你多大。 建议你聘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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