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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板没有跟员工签劳动合同,却要求其每天工作十二个钟还要无理由加班,那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答案:4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31 18:09
  • 提问者网友:龅牙恐龙妹
  • 2021-07-31 07:54
一个黑心的老板要求员工每天工作十几个钟,周末还要无条件加班,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且没有加班费或补休,辞职却被扣压工资要等其“安排”,等他人手足够了就无缘无故突然叫你离开,但问题是两者之间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雇佣关系,如果这样,有法可依吗?可以追究该老板的责任吗?员工要怎么样才能保护自己应有的权利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07-31 09:18

打假么?明知还要去工作?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7-31 12:53
老板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应,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如果还有什么疑问,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 2楼网友:一秋
  • 2021-07-31 11:43

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产生劳动事实。本着国家法律谁起诉谁举证的的原则,你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你每天工作十几个钟,周末还要无条件加班,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且没有加班费或补休,辞职却被扣压工资要等其“安排”。如果,你有证据证明那就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如果,没有。呵呵!我就不说了。上面二个朋友已经帮你出了主意了。

如果,你有证据。可以复印一份给他。然后看他怎么做。做的你满意,可以不告他。他要是都不讲朋友的情面了,你为什么还要顾及呢?

  • 3楼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07-31 10:23
完全可以找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嘛!又不一定要去告他,推荐方法一:找劳动者保护协会帮助;方法二找家报社记者进行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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