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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加入外国国籍不在国内居住,未尽赡养义务是否有权回国继承遗产

答案:4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3 05:26
  • 提问者网友:感性作祟
  • 2021-03-02 06:34
子女加入外国国籍不在国内居住,未尽赡养义务是否有权回国继承遗产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空山清雨
  • 2021-03-02 07:32
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所以只要你没有上述行为的,还是享有继承权的,但是继承法第十三条同时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3-02 09:11
财产所在地在国内,被继承人是中国人,没记错的话,应当使用中国法律,他们的继承权恐怕会被其他继承人所取代。
  • 2楼网友:逃夭
  • 2021-03-02 09:02
您好,公民的合法财产在未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由其继承人继承。国籍的变更不影响彼此之间的继承关系。即外国子女也有权继承。未尽赡养义务的,按照法律可以少分。
  • 3楼网友:孤老序
  • 2021-03-02 08:01
只要不是遗弃虐待老人,还有篡改遗嘱,杀害利害关系人等等,一般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遗产分为法定遗产和遗嘱遗产,后者优先,所以如果被继承人遗嘱把财产全部赠予他人了,该子女就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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