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试用期说我不合格辞退我能得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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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6-04 22:13
- 提问者网友:两耳就是菩提
- 2021-06-04 03:22
我签的劳动合同是期限2009-08.01到2011-07.31,两个月是试用期,两月也在工资中扣了社保,现在是第3个月的下旬了,说我不合格,要辞退我,详细情况是这样,我怎么得到补偿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过活
- 2021-06-04 03:28
过了试用期,再说这个话,就属于单位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要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你工作不到三个月,只能得到半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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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人间朝暮
- 2021-06-04 07:38
能,半年不到半个月工资,未提前30天通知再加一个月,总共1.5月工资
- 2楼网友:酒安江南
- 2021-06-04 07:10
从你所说情况来看,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司双倍支付补偿金。你可以选择按第三个月工资的补偿也可以选择按正常二个月平均工资要求补偿。(半个月的两倍)
- 3楼网友:十鸦
- 2021-06-04 06:15
1、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理由,则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赔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3、如果单位坚持不给,可以从三方面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一是,也是最简单的方法,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三是,也是最有效的方法,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4楼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06-04 04:51
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补偿以你的第3个月工资为准。
- 5楼网友:等灯
- 2021-06-04 03:49
你好,如果过了试用期,不管是多久,就是多一天也得给补偿,你可要求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工资就按你前几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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