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和B相约C家去抢劫,抢劫完毕后,B见C貌美,遂起了强奸的意图,A也拿B没办法,就在客厅等着B,也没有帮B望风之类的,那么A这个时候对强奸行为还负责么? A对B这一行为的放任需要负责么? 2、A和B相约去C家盗窃,进屋后发现C在家呢,A就害怕了,想走,B说干脆抢劫算了,A劝不动B,就回家了,B实施了抢劫,那么A需要对B抢劫的行为负责么?A这个时候如何定罪呢?是盗窃既遂 还是盗窃中止 呢?我是觉得盗窃中止吧,毕竟B后来犯意转化了,之前盗窃的犯意已经没了,A也不用有效控制B的犯意了吧 |
有关于共同犯罪实行过限与中止的两个问题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18 20:12
- 提问者网友:雪舞兮
- 2021-07-17 20:23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07-17 20:49
1,不用,AB在抢劫的范围内成立共犯,B强奸行为已经超出共同犯意,是实行过限,
主客观统一原则,A并没有参与B的强奸行为,同时对的排斥态度也证明了B并无此犯意,更谈不上意思联络,故,A无需对B的强奸行为负责,
2,A无需对B 的抢劫行为负责,原因是实行过限原理,A盗窃未遂,因为共同犯罪的中止除了自动放弃犯罪还要求有效的防治全部广共犯人的危害结果发生,
转化为抢劫的盗窃,仍是盗窃意图,使用暴力才转化,注意这里是转化的抢劫,不是一般规定的抢劫,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行路难
- 2021-07-17 21:23
1、需要。
2、两个都是抢劫,不存在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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