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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再婚后如何变更孩子的姓氏?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8 15:49
  • 提问者网友:我一贱你就笑
  • 2021-01-27 19:23
你好律师,我离异后一人带着孩子,孩子生父没有给过孩子抚养费(孩子两岁)也没有打电话探望孩子!孩子的户口也孩子他生父上!我如果要再婚如何变更孩子姓氏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雾月
  • 2021-01-27 19:42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在孩子未满十八周岁前更改姓名要通过孩子父母同意,不能单方申请改姓,派出所要求你出示孩子父亲的书面同意书是符合规定的,有些地方还要求提供孩子父母同意改姓的《声明书》公证书,行使孩子的姓名权是监护人重要的权利之一,当然要监护人同意。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姓氏问题仍然是双方共同亲权的内容;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氏为自己姓氏或继父母姓氏的,就是一种违背共同亲权原则的无效民事行为,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扩展资料


具体程序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4、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民变更姓名)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1-27 20:22
需要生父母双方同意变更才能申请变更子女姓名。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九十二条 年满18周岁的公民原则上不予变更现用姓名。公民变更姓氏的需提交司法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第九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准予变更、更正姓名: (一)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二)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 (三)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异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且其生(养)父母双方协商同意更改的; (四)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或有辱人格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六)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七)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与他人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 (八)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姓名不一致的; (九)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满16周岁的除外); (二)学校或单位(社区、村委)出具的证明; (三)父母亲单位或社区(村委)出具的证明(18周岁以上除外); (四)社区民警调查报告。 第九十四条 除变更妇女去掉夫姓和称氏改为姓名外,其余的人在更名后,原姓名应作为曾用名在户口登记簿上保留。 第九十五条 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的干部职工变更姓名的,必须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第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一)正在服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二)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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