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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买了俩套房给父母,儿子破产,父母那套房子属于拍卖对象吗?

答案:5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31 15:28
  • 提问者网友:世勋超人
  • 2021-12-31 11:40
儿子买了俩套房给父母,儿子破产,父母那套房子属于拍卖对象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2-01-22 04:18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你好;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 (二)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 另外上述高院规定的第十四条规定; (五)放弃债权的。 同时规定: 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转移财产的: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债权人能够举证你动用企业资金给父母无偿购买房产,并且购买时机是你申请破产前的一年内,除非你能够反证,否则给你父母购买的这个房子很可能要被追索的。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因本法第三十一条;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这两条规定,债务人有隐匿,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一)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这要看你买房的契机以及买房的资金来源。对于是否构成破产前隐匿转移资产,这个很重要。 如果你本人是企业法人、转移财产等行为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不仅不可以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管理人有权追回:“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案件后,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或者有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而且法院已受理的也要驳回。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企业破产法》还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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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妄饮晩冬酒
  • 2022-01-22 06:24
以个人名义买的就没事
  • 2楼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22-01-22 05:38
你好! 看房屋登记的是谁,就是房产证是谁的名字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 3楼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2-01-22 07:46
感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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