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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核定征收连续三个月超过国税定的标准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7 19:00
  • 提问者网友:放下
  • 2021-02-17 10:10
大家好,我想问一个问题
我们公司现在是核定征收,国税给我们订的是每个月5万
我们6月份发票开了20万,7月份开了6万,8月份开了8万。
国税的人说我们公司连续三个月都超了,要把核定征收的税提起来。

我想问一下,像我们公司的这种情况如果提会到多少,他们是跟据什么标准的。
平时我们公司发票也不会超过5万,主要这三个月事有点多。
他们说连续三个月超了就要提,那提了后后面这几个月生意不好怎么办。
可不可以再让他们把核定标准调整下来。

sqian200810说的如果1月份销售2万,那么,把5万的发票都撕了,然后留着,等下月销售8万的时候,再把留下的3万发票给出去就可以了
如果这样开,国税会不会认为是在空开,会不会处罚!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罪歌
  • 2021-02-17 11:15
你们自己太不小心了,定税的情况下,最需要注意的就是每个月开票额不要超过核定收入额,不然税务是一定会给你们增加核定额的,要提到多少看税务局的心情了,很可能按你们三个月平均数来做为参照。

让公司领导出面请专管员沟通一下,尽量少提,或者最好不调整,一旦提上去了,想再降下来就非常困难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野味小生
  • 2021-02-17 12:57
原则上连续3个月 全年累计6个月都要调整 主要在于税务局
  • 2楼网友:woshuo
  • 2021-02-17 12:05
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因此,贵公司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也就是说不管是应纳税额的增加还是减少都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者应税所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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