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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时期真的“失期当斩”吗

答案:1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1-29 14:21
  • 提问者网友:酱爆肉
  • 2021-11-28 15:42
秦朝时期真的“失期当斩”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11-28 16:25
    不是,在秦法中,失期有很多种,你提出的这个问题显然是陈胜吴广起义的说辞。
    然而在出土的在《睡虎地秦墓竹简》中,我们看到当时所记录的战国末期及秦始皇初期的“徭律”为:“御中发徵,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其得(也),及诣。水雨,除兴。”
    译文:为朝廷征发徭役,如耽搁不加征发,应罚二甲。迟到三天到五天,斥责;六天到十天,罚一盾;超过十天,罚一甲。所征发人数已足,应尽速送抵服役处所。降雨不能动工,可免除本次征发。
    上面是徭役,失期是要进行经济处罚的。而陈胜、吴广则是去戍边,失期按律则是“笞五十”,不过这个惩罚也是蛮重的,打五十大板,不死也是半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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