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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别人5万块钱,利息大概是一年后还6万,但现在一年多了,要了就说现在没有钱,有什么法律途径解决吗?

答案:5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1 21:27
  • 提问者网友:蓝莓格格巫
  • 2021-03-10 20:42
有中间人介绍,借款单上也有中间人和借款人的签字,利息也是明确了的,中间人有什么责任吗,该怎么办,麻烦大家给出出主意,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3-10 21:43
首先查看借条的基本要素满足不?如果满足就有主动权。

借条应当具有以下几个要素:
1、写明凭证的名称,是“借条”。
2、借款金额。
3、还款日期。
注明还款日期的,要注意诉讼时效不得超过两年的问题。
未注明还款日期的,可以随时要求偿还。
4、利率的约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否则超过部分无效。
如未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5、借款人签名。
出借人最好留存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借款日期。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拾荒鲤
  • 2021-03-11 02:06
首先看你们又没有借条,或者是否有证人,然后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你要他还你六万是不可能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贷款利息不可以超过同期银行利息的4倍,所以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他
  • 2楼网友:空山清雨
  • 2021-03-11 00:55
在银行基准利率四倍之内受法律保护
  • 3楼网友:一秋
  • 2021-03-10 23:52
如果该债务已到期,且您有证据证明(借条),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如果诉讼,对方若主张利息过高,那么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部分法院将不支持。 如果申请支付令,对方若不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支付令生效。生效后若对方不履行义务可申请强制执行。 中间人不承担责任,因为他不是担保人。 以上意见供参考,若满意请采纳。
  • 4楼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03-10 22:52
这要看借款单上中间人是担任一个什么角色:介绍人、居间人、见证人还是担保人。 介绍人仅为之介绍借贷意向。善意介绍人在实体上是不承担任何权利义务的,恶意介绍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善意的居间人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不享受任何实体权利,也不承担任何实体义务。如果居间人的恶意行为造成出借人到期不能收回借款的,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61条和《合同法》第52条、第58条、第59条的规定,除民间借贷合同按无效处理外,居间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向出借人赔偿相应损失。 见证人也不是借贷关系的当事人,因而也不享有或承担实体上的权利义务。但是当借款人与出借人发生纠纷时,见证人负有作证义务。 贷款担保人在贷款人无力还款情况下应当承担责任.但要看是何种担保 1、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这种民间借贷,如果不涉及面子问题,还是走法律途径解决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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