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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打听关于第二套房屋出售的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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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16 20:40
  • 提问者网友:咪咪
  • 2021-10-16 03:34
北京打听关于第二套房屋出售的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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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夜风逐马
  • 2021-10-16 06:58
新国五条离婚潮是由于离婚、结婚避税造成的。离婚、结婚避税分为三步:第一步,买卖双方夫妻离婚;第二步,卖方房主与买方异性结婚,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然后再离婚,房屋归属买方异性;第三步,买卖双方夫妻各自复婚。这样一来,二手房过户的总费用只需要结婚、离婚费用,加上房产证更名的费用,最多只要几百元就可以搞定一套房的交易过户。这样的避税办法,可以节省几万乃至几十万元的过户费用。
  • 2楼网友:深街酒徒
  • 2021-10-16 06:24
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其中“其他”也包括了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并有贷款记录这种情况。如果第一套房已经使用贷款购房,根据相关规定,不管是否还清,再次申请购房贷款,均按照第二套房贷款标准执行。除了不能享受优惠利率以外,首付要增加一成,利率上调10%。2007年9月27日央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贷款管理的通知》,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在诚信系统中没有贷款余额的,再次购房都将视为首套房。也就是说,个人贷款买的第一套房已经出售或者结清,再次购房都按第一套对待。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并有贷款记录,不论其贷款是否还清,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的,均按照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据了解,第二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将视为第二套房。所以,您已经以自己贷款购房,再次以您名义贷款购房,仍然被认定为第二套房。希望这些能帮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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