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寻找销售工作,有一部分公司,他们试用期一个月,考核期7天,如果7天内公司觉得不合格,就不发工资,有些公司,是试用期1500元,考核期7天只发30元补贴工资,不管考核通过不通过,都算作培训补贴,还有一类公司,他们是考核7天不合格,就补贴25元钱工资,这些公司是不是都不按正规程序走,明明是试用期,有试用期工资,为啥他们不按试用期工资发50元一天呢,为啥为了那几十块钱扣员工工资呢?谁愿意做7天就不合格被辞退的?是公司觉得不合格,我们员工没办法,公司这样辞退员工扣发工资,只发补贴合法吗?
之前做的是其他行业的工作,就是工作一天都有工资,遇到公司单方面扣工资觉得很疑惑,但是个别同事说大部分销售行业都是如此,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而且这些公司都不包吃住,个人觉得受到了不公平待遇,觉得这些公司是属于黑公司,寻求帮助。有没有做过销售的朋友,你们也遇到到这种情况吗?这三类公司应该去吗?你们也觉得他们是黑公司吗?我是在长沙工作!
公司7天内考核期,如果不通过或者觉得不合格就只发补贴工资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22 03:31
- 提问者网友:轻浮
- 2021-12-22 00:13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纵马山川剑自提
- 2021-12-22 01:49
劳动者有权取得实际劳动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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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忘川信使
- 2021-12-22 02:32
按照劳动法不合法,不打算继续干的话,收集证据后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诉。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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