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权怎样继承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0 23:42
- 提问者网友:了了无期
- 2021-03-10 06:48
农村土地使用权怎样继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春色三分
- 2021-03-10 07:58
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
土地使用权延续的要求是: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土地使用权延续的要求是: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北方的南先生
- 2021-03-10 08:15
能够的,因为父母的户籍还在农村。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有村民集体行使所有权。若父母去世就要消掉户籍,其土地使用权就会消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因此不能享有父母的多有权利。 3由于父母只是有适用权,去世后权利将消灭。因此也不能通过赠与等转移。而其动产如汽车 电视等可以赠与他人。但是有关土地的适用权不能转移给别人。 不过不是不能继承。这需要看现在管理的严格不严格。可以通过关系疏通的话也是可以的。村民自治嘛。房子过几年可以卖给没有房子的,但是的是有你们那里户籍的人。有关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只能在集体成员间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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