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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为什么没有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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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5 02:24
  • 提问者网友:姑娘长的好罪过
  • 2021-01-24 21:06
香港为什么没有死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十鸦
  • 2021-01-24 21:21
香港在1993年已经废除死刑。最初期殖民地政府曾对华人执行斩首之刑,处决的地点为九龙寨城前的空地。而在1966年以前,对于谋杀等严重罪行均执行环首死刑(问吊),由战后1946年起至1966年,共有122人被处决。
最早期死刑是公开进行的,后来因为人道起见,改为在监狱内执行,中环的旧域多利监狱和赤柱监狱,都执行过死刑。赤柱监狱的H监仓就是执行缳首死刑的地方。
按照惯例,法官会在判刑时会在头上披上黑纱,并当场宣判:「陪审员已裁定你之谋杀罪名成立,现将你还押监狱,然后定期将你由监狱带往刑场,以一绳堕于你颈,吊至你气绝,吊至你死,然后由港府择日将你安葬,愿上帝庇佑你之灵魂。
缳首死刑一般选在清晨时分执行,因为当时其他的囚犯都在熟睡中,以减少对其他囚犯的情绪影响。行刑前,司铎(神父或牧师)会到囚室向死囚作告解及祈祷。其后,死囚会在司铎及监狱处(惩教处的前身)的职员陪同下被带到行刑室。在执行死刑前,监狱处的职员会事前量度死囚的体重及颈项长度(称为「度颈」),以决定绳扣的长度和沙包的重量。职员会把预先准备的沙包系于死囚的脚上,颈项套上麻绳,当行刑者一把扳手推下,死囚站立的沙包会跌落一活门内,死囚随即被麻绳缠着颈项,其颈椎骨亦因为受压折断而气绝身亡,在场会有一名医生监察行刑过程,行刑过后会检验死囚尸体,并签发死亡证明书。
由于忌讳问题,拉动扳手的执行官一般以洋人为主,每次行刑均会获发特别薪酬。根据法例,死囚的一切财物均属监狱处所有,故此其尸首会由监狱处管有,家属亦不得认领。
香港最后一名被处决的死囚是越南籍的黄启基,他因劫杀罪被判死刑。由于当时香港的宗主国--英国已于1965年废除死刑,代表黄启基的御用大律师贝纳祺 (Brook Antony Bernacchi)虽上诉至最高法院上诉庭及英国枢密院,仍无法推翻死刑原判,最后于1966年11月16日在赤柱监狱被问吊。
其实由1966起至1993年的香港法例中仍然保存死刑,而法庭亦会依据法例,判处犯人环首死刑。不过所有在当时被判刑的死囚,都会一律自动由英女皇伊利莎白二世赦免,改为终身监禁。
到了1993年4月,当时的香港立法局三读通过修订法例,以终身监禁作为最高刑罚,正式废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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