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可以问老板索要赔偿吗
- 提问者网友:且恨且铭记
- 2021-04-19 10:14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低音帝王
- 2021-04-19 10:23
1、你与公司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赔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据此你可索赔20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3、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你还可索赔11个月的工资。
4、有关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强制性的,是劳动者福利待遇的一部分,就像支付给你的工资一样不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单位依法补充建立并补交所有相关费用。
5、上述费用公司不会轻易给你,要主张你的上述合法权益,只有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再者说,没签劳动合同,要证明劳动关系,可按照“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有在单位工作的任何证据,工作证或者同事证言都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
- 1楼网友:西岸风
- 2021-04-19 16:56
- 2楼网友:痴妹与他
- 2021-04-19 15:18
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工卡,工资条等),可提出赔偿有证人证明的也可以的。
- 3楼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4-19 15:12
- 4楼网友:渡鹤影
- 2021-04-19 13:59
- 5楼网友:孤老序
- 2021-04-19 12:46
- 6楼网友:玩家
- 2021-04-19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