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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咨询一下法律方面的问题?

答案:6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17 15:07
  • 提问者网友:送舟行
  • 2021-07-17 02:19
我想做点下买卖!我就回家租了房子!先交了押金没打收据!但是有证人!过了几天房东说房子租错人了,说房子之前已经有人定了,房东说让我们两家协商一下谁来租这房子!我们租房子的两家协商不太愉快!还因此打了起来!还去了派出所!完事后房东说房子两家谁都不租了!但是我在交完定金之后我就买了一些开点用的东西1500元左右!我的损失应由房东来赔偿吗?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是起诉房东的话我应该告他什么罪??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秋
  • 2021-07-17 03:05
可以去起诉他,这不是什么罪,因为不是刑法的事,是民事的纠纷,他这种错叫做“缔约过失责任”,具体怎么个意思我也不便打上一大堆字来给你解释,你可以去百度里搜索一下,不过你的损失是能以这个为理由而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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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7-17 07:06
如果证人是你朋友,因有利害关系,证人证据效力不大,若对方不承认,上法院胜算不大,道理上是房东的过错,法院一般是调解解决
  • 2楼网友:痴妹与他
  • 2021-07-17 06:22
这只是简单的民事纠纷。首先,你可以和房东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走民事诉讼程序。
  • 3楼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7-17 05:19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房东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4楼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7-17 04:26
你好,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包括你为开店做准备的的损失费用,房东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你们这是民事纠纷,如果对方不赔偿你可到法院起诉。
  • 5楼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7-17 03:56
有签租赁合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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