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
一起民事纠纷案,现在是民警在调解中。
但是民警收了原告的好处
那被告的母亲替被告在警局签了调解。
但是被告觉得被敲诈的钱实在很多。
现在被告想推翻母亲签的这份调解。
理由是,原告没有任何医生证明的伤检报告。只有一张医院的手指移位的发票。
而且当时被告的母亲也是被民警吓的签的字,而且完全不知道此调解的内容
但是被告通过朋友打听得知此调解上已经说原告有轻伤。
被告母亲签字当日,被告是不在场的。是事后回家才知道此事的。
就是说现在被告要怎样跟民警说,被告不承认这份签字。
要起诉原告,通过正当途径赔偿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