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发法律的专业人士来,土地纠纷
- 提问者网友:流星是天使的眼泪
- 2021-06-02 00:30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06-02 01:03
- 1楼网友:过活
- 2021-06-02 04:53
- 2楼网友:鸽屿
- 2021-06-02 03:50
要有证据。证明这期间所有的税是你们交的,他并没有实际参与到经营过程中来,票据都要保管好。如果你有证据,应该是可以不用给的。
大队书记写的有问题,就不该带上他的名字。
你们要是签了字,不管谁写的也算生效,稍微有点麻烦。
- 3楼网友:佘樂
- 2021-06-02 02:25
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你的土地由于经营人写他了,所以应该有一部分归他所有!具体还是需要找队里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