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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通俗的解释下什么事债权?它和担保物权有什么区别?要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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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8 03:41
  • 提问者网友:斑駁影
  • 2021-02-27 08:30
谁来通俗的解释下什么事债权?它和担保物权有什么区别?要通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走死在岁月里
  • 2021-02-27 09:25
担保债权 :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规定如下:(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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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由着我着迷
  • 2021-02-27 13:41
你欠别人的钱,这就在欠款人和债权人之间形成了债权关系;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物,债务人用自己的房子抵押给债权人,这就是担保物权。
  • 2楼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1-02-27 12:02
债权是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的一种典型的相对权。
 债发生的原因大致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
债因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灭失。。
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担保的民事权利。
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在债务人未能依照约定履行债务时,有优先受偿,获得担保财产的权利。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 3楼网友:掌灯师
  • 2021-02-27 11:03
债权就是别人欠了你的钱或者打了你再或者捡了你的东西不还,你可以要求他还钱或赔钱的权利。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上面说的债权的实现去设定的权利,这个权利通常是以特定财产设定的,比如房子或车子,你要不还债就把房子车子用来抵债。
通俗不?都是打字的,快给分~追问那能不能解释下担保物权优先于一般债权是什么意思?我加分追答按照民法的原理,物权是要优先于债权的。比如说:你欠了别人钱,总额有500万,有好几个债主,你只有一处房子价值50万,这种情况下,设定了的担保物权也就是用房子做了抵押的借款的合同的债主可以从房子变卖作价中优先得到偿还。这就是担保物权优先于一般债权。这个原则还体现在破产法中,有担保的物权要优先得到偿还,和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不一样
优先的意思就是能够得到优先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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