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的一个上午,我开着老板的车出去办事。在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东西伟大马路,南北方面各有2各小口),我是由西向东行驶,转向北边(也就是左转弯)。和我相撞的是一个电瓶三轮车,当时他车速极快(估计有45码以上,车上载好好多货,满满的一车)。他是由东向西行驶。
事情经过时这样的。我在大马路上直行经过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时左转弯。当时那个电瓶三轮车离我还有一段距离,我看的清清楚楚。当时他边开车边打电话,车速相当快,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我转弯快到非机动车道上时,由于前面有个行人,我刹车了.正在这个时候.那个电瓶三轮车快撞到我车了,他才打了下方向,结果撞到了我车子尾部.人掉下来了,手里的手机也飞出去了.由于他车速很快,装的货物很重.电瓶三轮车又以极快的速度冲向北边超市门口.又撞到了2个在停车位里面的车,和一名行人..停车位里的2部车,多处损坏.我第一时间报了警.
但是警察来的时候,他不承认他在打电话.那个行人也走了.当时没有目击证人了.还百般狡辩不承认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说看见我转弯了,第一反应才转到机动车道上来的.那个路口由于没有监控,也看不到事情的真相.
今天事故结果出来了,保险公司也来了.保险公司赔偿一部分.我自己掏了5000块.车子是老板的,还被老板扣了工资和半年奖也被扣掉了.
我是帮老板打工的一年也就赚那么一点钱,一下子简直是天灾!!!
冤啊!要是那个电动三轮车没有打手机,专心开车完全是可以开过去的.
大家帮我说说这个事情的责任是谁?为什么交警部门说把主要责任给了我?还有,我要说国家法律弄点什么东西?电瓶三轮车速度那么快,超载那么多,就因为是非机动车就没人管了?谁能告诉我,我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