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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时赔偿金支付的时间问题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6 01:18
  • 提问者网友:喧嚣尘世
  • 2021-03-25 10:41
公司因为领导层更换要辞退我 已答应赔偿我三个月的工资(并未签协议) 但是说要在我离职后 按正常发工资的时间发给我 这样合法吗 我想要一次行取得赔偿金合理吗? 如果不行可以签订相关的赔偿协议吗 不知道劳动法上有没有相关赔偿时间上的规定 希望有知道的认识帮忙 谢谢
就是说赔偿我的三个月工资也要分三个月才发给我 但我到时候已离职 公司要是不支付给我要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煞尾
  • 2020-04-26 00:50
对的,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动情书生
  • 2019-07-22 11:30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被公司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应该有经济补偿或赔偿。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条和第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离开公司之前,一定要把《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要到手,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了这个证明,至少可以证明你不是自己辞职的。如果没有任何东西就离开公司,到时说你是自动离职,你就麻烦了。 如果不按时支付工资和补偿金,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看看参考资料吧。
  • 2楼网友:低音帝王
  • 2021-03-04 10:13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从一个月的次日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订立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除非该劳动者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现在你们要辞退他,建议你们先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不成,你们可以按照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劳动者达成协议而将其辞退。但是这里有三个问题需要说清楚,一是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要有协商这个程序;第二,如果劳动者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你们应当支付;三是是否属于重大变化,要有劳动仲裁来认定。此外,你们还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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