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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的保安队长,跟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工资是2100元(底薪是1000元,绩效是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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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03 03:56
  • 提问者网友:椧運幽默
  • 2021-01-02 23:12
我是公司的保安队长,跟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工资是2100元(底薪是1000元,绩效是1100元),今年7月份公司在搬厂期间有东西丢失,7月份公司找理由降低了我的工资,只发了900元的底薪,5天的加班工资,而我以前是拿月薪的,从来没有算过加班费,每个月都是2100元。我非常气愤。公司的理由是:我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我的理由是:1、当时厂里搬厂很杂,公司没有人告诉我哪东西该要哪不要,2、我是保安队长我没有直接当班,为什么只降我的工资而不降当班保安的工资,公司还撤了我保安队长的职位。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该怎么办,谢谢,我十分着急

7月份我有4个双休没有休息是8天,我要加班费公司不给,说让我调休,我同意了,我就休了3天,算工资时还有5天又算了加班费,我不解。就算我就过失,我的工资应该是2100元,然后扣除处罚金20%。公司这样做对我损失是,降了底薪从1000元到900元,没有了绩效1100,没有了7月份还没有休息的5天。请问对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01-02 23:33
首先,您应该仔细看一下您和公司签定的合同中关于过错的认定是怎样的,如果说造成后果是责任到您那还是由过错人员自己承担.还有关于应该赔付的金额的认定是否合理.(我的理由是:1、当时厂里搬厂很杂,公司没有人告诉我哪东西该要哪不要)这个不是您的理由.
5天的双休日加班费您本人是应该向公司要求其给付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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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鱼芗
  • 2021-01-03 00:50
劳动合同只要没违背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至于是哪种,法律没有规定,就不存在冲突,只不过责任底薪就存在扣除的情况,如果扣除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属于无效的,如果高于就有效。
  • 2楼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1-02 23:38
合理 完全合理 第一你失职了! 你老板直接对你进行处罚 。 你可以对当班保安进行处理! 但是你的责任是跑都跑不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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