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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

答案:1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7 15:06
  • 提问者网友:棒棒糖
  • 2021-03-07 04:03
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合同规定停车场的收入分摊,全体业主、业委会及物业公司的分摊比例为55%、35%、10%,如果每月均有停车费收入5万元,那么物业公司的收入如何确认?5万元的收入如何缴纳税款?假设账是由物业公司统一做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忘川信使
  • 2021-03-07 04:59
楼主您好!
问:物业服务合同是规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业主在享受相应的权利时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法院在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时,也以物业服务合同为主要依据之一。
  那么,业主委员会在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注意哪些内容?
  答:一、物业服务合同的分类。
  1、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主体和时间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受业主大会的委托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缔结《物业服务合同》,自《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然终止。
  2、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的方式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与酬金制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注意的法律事项。
  1、注意程序合法性。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案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应该经过业主大会通过方可生效。选聘或者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注意明确和细化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物业服务活动包括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等,服务内容丰富、范围较广,每个小区的具体情况又各不相同。物业服务合同中容易因约定不明而产生纠纷的部分主要有:
  (1)收益归属:车库、车位、经营用房出租的收益归属,公共部位广告收益归属,其他公共部位收益的归属等,需要作出相应的规定。
  (2)服务范围和标准:哪些事项属于物业服务范围,哪些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哪些服务可以另行收费,哪些不应当另行收费等。
  (3)细化条款:某些概括性条款,应当加以细化,合同约定得越明确越细致,越有利于合同双方实现权利、履行义务。
  (4)合同终止的条件:期满解除或提前解聘或不可抗力,明确合同双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前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除经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外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5)合同终止后的交接:应对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终止后向业委会移交公共部位和物业管理资料的期限和方式进行说明,明确需要移交的部位和资料目录,财务的交接。
  3、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在物业服务合同里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的责任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对提前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及时退出或未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前撤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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