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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卖家违约如何办,卖家出卖查封房怎么赔偿?

答案:5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0-18 07:48
  • 提问者网友:献世佛
  • 2021-10-17 21:53
二手房买卖卖家违约如何办,卖家出卖查封房怎么赔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独入客枕
  • 2021-10-17 23:21
一、房价上涨过快,卖家毁约引起的纠纷的解决办法:
1、如果仅仅是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如果《购房意向书》中已明确了房产买卖的主要条款,这些主要条款有:价格、房屋位置、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等,则可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有权选择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解除合同的,可选择定金罚则,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也可选择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按房屋上涨的差额赔偿你的损失。不过,大多数《购房意向书》都不全部具备上述条款,因此,不能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只能通过定金罚则来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房屋上涨的损失,还可以主张赔偿。
二、买家贷款出现障碍引起的纠纷的解决办法。买家向银行申请贷款未获批准的,原因一般有两个:一是由于个人资信等问题,银行不愿贷款;二是由于信贷政策等原因,贷款不足。在这两种情况下,都会造成买家没有足够的资金按时支付房款,通常,由于银行不贷款或不足额贷款,买家要用自有资金来付房款,否则可能构成违约。因为,几乎所有的买卖合同中都约定,如买家贷款不足,则应在交易过户时补足不足部分,所以贷款的风险要由买家来承担。为避免这类纠纷,买家应该尽早向银行咨询贷款事宜,问清楚是否能申请贷款,可以贷多少,不能只听信中介对贷款情况的估计,最好直接向银行咨询。此外,也可在合同中约定:若因贷款未获批或未足额获批造成买家付款能力出现严重问题的,任意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买家应返还已收房款,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交易税费计算出现误差而产生的纠纷的解决办法。由于交易税费受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变动性很大。这些税收主要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现在二手房税费政策性强,缴纳标准经常会发生变化,所以一定要及时了解缴纳标准。关于税收由谁缴纳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双方未约定,那么应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应付的税费。二是约定由买家来承担所有税费,卖家只管“实收价”。这种约定对买家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如果签约后到交易期间,税收发生变化,那么增加的税收只能由买家承担了。尤其是一些商业地产,因历史遗留问题,可能欠缴税费,更应注意此类风险。三是做低房价,即“阴阳合同”,“黑白合同”。双方为降低交易成本而少缴税,通常会将正式买卖合同中的房价做低,再以“装修款”或“房屋补偿款”的名义支付差额部分。此种做法违反法律规定,是逃税行为。而且,做低的合同价经常在缴税的时候遇到障碍,被税务部门认为合同价过低而要求按评估价缴税,这样一来,买卖双方常常会为了增加的税收由谁承担而产生纠纷,但一方不得以做低房价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四、由于支付定金而引起的纠纷的解决办法。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买家一般都要先支付定金,定金的作用是为了确保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关于定金引起的纠纷有以下三种:一是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也就是说买家违约的话,卖家可以没收定金;卖家违约的话,买家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二是付了定金以后,双方对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而这些内容与履行合同有密切的关系,如不能协商一致,这时双方都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卖家应当返还定金(不是双倍返还)。但要注意的是这些在定金合同中未作约定并且在事后不能协商一致的内容应当根据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来确定,而不能是一方故意提出苛刻的条款造成的。三是付了定金以后,定金并没有交到上家手上,而是根据定金合同或居间协议交给中介保管。如果定金合同约定定金由中介保管的,那么定金合同就生效了,卖家不能以自己没收到定金为理由,主张自己可以不受定金合同约束。
五、中介费支付引起的纠纷的解决办法。
一、由第一家中介带看房并签了《看楼确认书》,但价格没有谈下来,后来看到这套房子在其他中介也挂牌,而且价格也能谈下来,这样通过其他中介成交。此时,第一家中介如果说你利用他的房源成交,要求付他佣金。实践中,第一家中介主张佣金,鲜有法院、仲裁机构获得支持的。
二、私自成交。买卖双方为了节省交易成本,在通过中介促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避开中介,私下成交过户。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诚信原则,损害了中介作为居间方的利益,跳中介后可能被中介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三、“飞单”,为了节省中介费用,中介业务员私下与客户达成协议,不通过中介公司而是私自收取佣金,或者在第一间中介行签了《居间协议》后,又跑到另一间中介行成交,这就是“飞单”。表面上看,客户付出的费用减少了,但实际上风险很大。
六、因户口问题引起的纠纷的解决办法。卖家卖房应当将户口迁出,买卖合同中一般也会约定卖家交房前或者在交房后一段时间迁出户口。户口虽然不影响房产交易,但会影响买家落户,如果买家买的是“学位房”,或者买房就是为了落户,那么对房屋内的户口情况一定要有详细的了解,对卖家户口迁出时间一定要有明确的约定,否则不能达到买房的初衷。买家在户口问题上一定要防患于未然,予以充分重视。建议考虑以下三个办法:第一个办法是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不迁户口的违约金。按照逾期迁出的时间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数额。但这种办法的缺点是如果卖家拖延的时间较长,计算出来的违约金会较高,法院可能只会支持其中一部分,所以对卖方的制约力不强。第二个办法可将迁出户口作为支付尾款的前提条件。即约定付尾款前,卖家应将户口迁出,否则可以不付尾款,还可以追究卖家违约责任。买家可将尾款留得适当多一些,这样对卖家的制约会更大。第三个办法是约定如果卖家逾期不迁户口并且超过一定期限还不迁,买家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并追究场卖家违约责任。这对卖家的约束会更大,如果买家买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落户,采取这个办法能有效制约卖家拖延时间拒不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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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1-10-18 04:59
一、二手房买卖卖方的违约情形 1、房屋产权存在共有人或有房产有承租人。常常有卖家将原本是夫妻共有的房屋,或存在有租约的房屋卖给他人。更有买家要求写明共有人或有租约,但是同时又不要求共有人签名或要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只要求房产证上有名字的那人承诺有责任由其承担。房屋没有涨价则好,如果一但房价上涨,那么买房人作为非善意的购买者,面临的就是合同撤销无效,并且没有地方可以要求赔偿。 2、赎楼。现在的二手房买卖中,房产通常是处在抵押状态,如果要买卖该房产,注销抵押是必要的,由谁进行注销抵押?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是需要由卖方进行注销抵押的,因为在出售时,卖方应当拥有该房产的全部产权。在现实生活,经常会出现买方替卖家赎楼,这时卖家违约情形开始出现,一但买家规卖家赎出楼来,马上就有卖家的债权人申请冻结该房产,或者是卖家不去马上办理过户,拖着时间,另寻高价买家,赎楼买家的权益通常得到不保障。 3、不签收定金。通常在房产买卖合同中约定有定金的数额,然而通常买家在将定金交给中介后,转交给卖家,卖家这时却不签收。不签收定金并不能当然认为卖家违约,因为定金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说要按卖家的签收数额来进行计算的。卖家不签收定金通常面临的是一但买家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却不定金可返还。 4、不交付房屋。这在实际中是最多见的一种情形,房屋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还好,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房,如果不交房,起诉要求交付就好了。怕的是没有过完户,却不按照合同约定交房,这种情况下,通常是通过律师,发律师函进很催告后,然后再行使不安抗辩权,可直接起诉要求其交房。 5、一房多卖。在实际是这种情形也多见,卖家收取多家定价,然后择高价者卖出,这时原买家如果知情,绝对要第一时间行使自己的权利,进行起诉等,一但卖家将该房产已经过户给他人,那么原买家的权益将得到不保障,即使法院到时判决下来,执行起来还有一个困难,须提供卖方财产线索。千万不要等,等待下去的结果可能是到时联卖方这个人都无法查找到,自己已交付的定金等,都拿不回来。 6、直接毁约这种情况没有办法回避,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成本过低,那么在房价上涨的过程中,卖方完全有理由在支付低额的违约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后,就直接不再将房产进行出售,使买方遭受损失。 二、二手房卖方毁约如何处理? 1、如果二手房买卖双发所签订的合同和交易行为都是合法有效的,卖方毁约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2、《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不愿意再履行买卖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买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并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也可以不行使解除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3、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110条规定的: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情形外,应责令按照《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执行,这是《合同法》赋予守约方的权利。购房者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对卖方可能违约的条款要详细约定,如“中途意外变卦不卖”、“提高价格”、“拖延不办理登记过户”、“不迁移出原有户口”等一一加以明确约定和规定一定数量的违约金,以确定自己的合法权益。
  • 2楼网友:时间的尘埃
  • 2021-10-18 03:20
你好,在二手房交易中,因过户问题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为了避免此类纠纷,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好关于户口迁移的条款并明确相关的违约责任。大家可以根据以下方法来具体操作。 一、在合同中约定卖家最晚迁出户口的时间。买家应要求卖家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的特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而不能约定在申请过户登记、交付了大部分房款之后再迁出。 二、约定出现违约如何处理。买家可以留一部分房款,待卖方将房屋内的户口全部迁移后再支付,还应该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每逾期一天的罚金,在逾期多少时间后可以解除合同以及合同解除的赔偿金等事项。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迁移所有的户口,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支付违约赔偿金,买方可以直接从该房价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部分仍然可以向卖方进行追偿。此外,如果卖家要求在交易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迁出户口且买家也同意的话,为了避免损失,应该在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直接约定卖方拒不迁移户口的赔偿责任,并预留较多的尾款以及约定较高的违约金,例如逾期一日则按照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五计算,直到卖家户口迁出为止。按照以上方法来操作,就可以有效避免二手房交易中的过户纠纷问题了。希望能帮到你。
  • 3楼网友:痴妹与他
  • 2021-10-18 01:51
魏国鹏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二手房买卖卖家违约怎么办的问题。首先可以告诉您的是您与业主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除非您明知这是夫妻共有财产妻子不知情还仍然购买。因此业主不能以夫妻共有财产来主张合同无效。根据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买方购房时没有义务查明登记业主的婚姻状况及是否存在其他实际共有人。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登记一方签字的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另外,卖方对房屋的产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应当保证房屋处于产权清晰可交易状态,因房产被查封导致无法交易的,需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业主无论有没有恶意隐瞒查封房的事实,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就属于违约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您20%的违约金。
  • 4楼网友:鸽屿
  • 2021-10-18 00:46
如何制定阴阳合同我也不会,不过知道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1、第一种处理方式——如果签订的两份合同,按照规定,既不需要批准,也无须备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有的法院判例则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是,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 1、要看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审查该房的“两证”相关文件,没有两证的房屋,不得买卖。 2、要看房屋是否为共有财产,如为共有,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根据规定,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提交)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同意。 3、二手房交易前,买方应当查看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有没有国家和南昌市行政机关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查封。 4、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情况。若有抵押应当取得出卖人已经通知抵权人的书面证据,或者取得抵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证明。 5、要看所购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因为按照房改的有关规定,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在购房后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之后,如果出售房屋,原产权单位也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购买的是这样的房屋,就有可能出现问题。 6、要看所购二手房的建筑面积是否准确无误,因为有时会出现所售房屋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不符的现象,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产权证注明的为准。 7、应考察房屋的质量、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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