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6月份购买了一台惠普CQ45-307TX笔记本电脑用于工作,今年10月中旬风扇出现问题,开机就嘎嘎的叫,送去惠普金牌服务10天没有修好,叫我取回等他们上门(配件到货后),结果至今也没有一个人来维修,也没有电话来告知原因。
投诉电话8008100039也打了多次,但也只是听见美女动人的声音,却没见人来处理。由此对我的工作和生活产生困扰,特别是我的心情,只要看见这台笔记本,气就不顺,心情也随之一落千丈。堂堂世界500强,售后服务与保障如同儿戏(让客户来买因惠普公司内部管理不到位的帐),难道这就是惠普公司所谓的金牌服务?惠普根本不拿客户当回事,真让人受不了,心寒至极点。实在忍不住想骂人了,感觉有辱中国5000年的文明。现在我都要抓狂了,不知道如何处理此事为好。
我对惠普公司的售后服务失望之极。(大家以后购买惠普产品可要三思而后行)
现不敢奢望惠普的金牌服务,只希望惠普能尽快的让我正常地使用上笔记本,在这时求教指点方法一二,感激不尽!!
CQ45的不是已经停产了。。?你今年买的。?09年吗。?是不是被骗了。?风扇有卡的声音,估计是风叶卡到什么了,或许齿轮的问题。?维修下就可以了。如果他们没有到新风扇给你更换,你又急于用,可以让他们对此风扇进行维修,很简单的。那些客服都这样,什么东西坏就换什么。其他的都不懂。。。唉。。。。。。
三包责任时间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l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l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 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规定从l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看下第四条, 超过时间未解决可以换新机。 否则你可以告他的。 这是国家法律规定
CQ45是08年的型号,上面已经有朋友说的极其正确的。今年买这个百分之百被人骗了。
于是我们说,惠普的售后处暂时没有楼主的配件是很正常的。我有一台4411S-427内存坏了,我愣是等了一个月才到新配件。售后直接就给处理了,另外就是CQ45是家用型号,售后服务是“送修”,他们不上门你投诉也没有用。
但是根据国家三包法规定:同样的问题,2次维修均不能解决。可以申请退货。对退货方按使用时效扣除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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