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人民法院之间发生了管辖权争议的处理的具体做法是什么啊?拜求答案,详解~~~

答案:4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09 01:18
  • 提问者网友:沦陷
  • 2021-01-08 00:25
人民法院之间发生了管辖权争议的处理的具体做法是什么啊?拜求答案,详解~~~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渡鹤影
  • 2021-01-08 01:42
1、两个法院都认为自己有管辖权,一般适用谁先立案谁管辖;如果发生巧合,两个法院同时立案了,那么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2、两个法院都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样报由两个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3、如果双方不同属一地、市的基层人民法院,但是同属一省、同属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自报自己的上级法院,逐级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由其指定管辖;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先由双方的高级人民法院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
4、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三十七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孤老序
  • 2021-01-08 04:32
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发生争议,如果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则案件由先立案的法院管辖。如果两个法院同时立案的,由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其中一个法院管辖。
  • 2楼网友:拜訪者
  • 2021-01-08 04:02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如何处理,三大诉讼法的规定是不同的。刑事诉讼法: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不一定是最先立案或者最先受理的法院管辖,先得搞清楚案件性质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