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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前欠人家1万钱在法律上该还多少钱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2 04:41
  • 提问者网友:愿为果
  • 2021-02-21 16:29
三十年前欠人家1万钱在法律上该还多少钱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玩家
  • 2021-02-21 16:38
1、三十年前欠人家1万钱,在法律上超过了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法律依据:《民法通则》(2009修正)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野味小生
  • 2021-02-21 17:34
用打欠条来收集证据,若不方便至少要让欠你款的人在你的登记本上签字认可,尤其是欠款数额比较大的,否则很难从法律角度要回你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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